1、法律分析:营业场所入口处应按照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标识;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工作时均应佩戴口罩、测体温,体温异常者不得上岗;营业场所保持良好通风,每日定时消毒并记录;在收银台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在药店内保持安全距离。
2、督促企业认真做好购买治疗感冒、发热、抗病毒等药品人员的实名登记,对于未按要求规范登记的,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继续严格执行消费者体温监测、店面消杀防护等方面的制度,对于体温异常者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做好联防联控的工作。
3、淄川区零售药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纸:重点提炼:药店工作人员每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购买退烧等药物要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原文如下:做好经营场所消毒和工作人员“应检尽检”。每天按时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
4、各药店人员要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应检尽检;除确有原因不能接种的,所有药店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接种新冠疫苗。请各药店及时对接所在街道和社区,接收所在街道和社区的通知,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若出现问题,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四类药品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的销售监管,全部凭处方购销并实名登记顾客姓名、住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以及购买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需要确保可以通过系统追溯到人。市场监管系统加大对“四类药品”追踪随访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做好实名登记工作。
药品试剂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存放原则:所有化学药品都不能露天存放。危险品和非危险品都应分类,而不是混合存放。理化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也应该分类隔离存放,仓库应干燥、阴凉、通风、低温。远离火、水、电、震源。化学药品分类存放时,无机物按酸、碱、盐分类,有机物按官能团分类。
管理制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设专库和专柜储存,双人双锁管理,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专库安装防盗门窗,具有相应防火措施,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报警装置。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药品使用单位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和调配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目的:特殊管理药品,严格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适用范围:毒性药品、二类 *** 。职责:采购部负责药品采购,质量管理部负责药品的验收、养护,储运部负责特殊药品的在库保管。
1、年元旦和春节即将来临,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防控策略,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也为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建设健康美好家园,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和健康的节日,襄阳市疾控中心向全体市民发出紧急提醒:合理安排出行活动。
2、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或续签的问题,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合适方式进行确认,涉及续签的,事后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3、活动轨迹均在居住地附近。请与以上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在2月17日以来有无保护接触、交谈,购物取菜等近距离接触者,或同乘交通工具、同餐、同住、同室及共同活动等接触的人员,自本通告发出后第一时间做好自我防护,不要外出,减少与家人及他人接触,并迅速向市疾控中心报告,如实告知密切接触信息。
4、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现对广大群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2022年3月20日以来有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东塘街道和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旅居史的来宜返宜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请主动向所属社区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所有防控措施。
开封市盐业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关于盐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参与制定并实施地方性的盐业管理方法。其首要任务是确保食盐和工业盐市场的有序供应,包括实施碘盐的普及推广,以保障区域内的居民需求和工业生产稳定进行。
_具体措施如下:严格把好疫情防控“第一关”。所有村庄设立交通卡点,由村干部、村警、村医、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等人员组成专班轮流值勤,保证出入口值班人员不少于3人。按照“不漏一户、不漏一车、不漏一人”的原则,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把好疫情防控“第一关”。
暂无疫情防控检查点开封连霍高速(1)开封站,查验双码、测体温,中高风险地区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