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于是人类社会中也诞生了眼药水,而其中网红眼药水阿托滴眼液,在网络上引起了很多近视人士的欢迎。很多人都认为这种眼药水能够有效改善近视情况,缓解眼部的疲劳。但是在这之后国家药监局对眼药水进行调查,要求药水的生产公司不得在网络上销售未经允许的产品。享受到了时代福利的便利而已。
2、根据媒体的相关报道,售卖近视神药阿托品滴眼液已经在全网暂时停止销售了,背后的兴齐眼药对于这种能够有效的预防近视的药品,掌握着非常重要的研发技术,在市场上是处于一种垄断的地位。兴齐眼药为了研究出这一款眼液,耗时将近10年,这一款滴眼液的价格也是非常昂贵的,平均每一瓶能够卖到790元。
3、互联网销售低浓度阿托品不被允许,应该是出于管理秩序及药品销售安全的考虑。但从目前鼓励网上医疗、复诊,推动便捷就医的角度而言,互联网医院销售配置低浓度阿托品有其便捷性。
4、因此,目前该产品是属于院内制剂,不能对外流通。专家表示,目前阿托品滴眼液在互联网诊疗已经出现暂停的情况,但在医院内仍然正常销售。阿托品滴眼液是属于医院制剂类,因此,不适合在网上销售,该产品主要是针对儿童或青少年的近视使用,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5、而且防控近视的作用机制尚不明确,不良反应也存在着很多争议。市面上售卖的绝大多数的阿托品滴眼液都是由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那么兴齐股份有限公司的阿托品滴眼液算是滥用处方药。
【答案】:D 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答案】:A 考查网络销售药品的条件。药品网络销售者应当是取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其他企业、机构及个人不得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选项A中多了“个人”。药品和普通商品不一样,药品不允许个人将采购的药品通过网络销售给其他人。故答案为A。
其一,药品网络销售者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批发企业的,不得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选项A说法错误。其二,企业对个人消费者模式是药品零售企业通过自建网站,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并按照药品GSP要求配送至个人消费者的网络药品交易服务模式。
药品网络销售者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的,不得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药品网络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购销及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该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法律,属于药品管理领域的法律。它规定了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涉及药品监督、注册、生产质量、进口出口等诸多方面。该法的目的是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并维护公众的健康和利益。它是中国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执行药品管理工作的法定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是我国药品管理领域的重要法律,旨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药品行业的健康发展。该法规定了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监管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和制度,为药品市场的规范运行提供了法律保障。药品的生产与质量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的生产环节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3、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是我国药品管理领域的基本法律,对于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药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近日,因出版物含危害社会公德的内容,小红书被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罚款5万元。与此同时,小红书平台上的网店因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却在线销售维生素等药品,被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3万元罚款。这不能不让业界担忧,内容平台越来越火热的电商业务或许正成为下一个“雷点”。
2、如果该日本药水是非法进口的,依法应当认定为假药,涉嫌销售假药罪。目前国家禁止所有“网上药店”,一切网上卖药的行为,都属违法经营。《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在网上经营药品。 所有“网上药店”都属违法经营。
3、据统计小红书自成立以来共接到行政处罚17次,被处罚金额共计64万元。处罚主要原因是涉及虚假广告、违法使用国家级等宣传词语;还有涉及医疗功能等问题。
4、司美格鲁肽本是一款用于治疗肥胖型2型糖尿病的处方药,因其能降低血糖、抑制食欲,在社交媒体上成了“无痛减肥的神针”。今年下半年以来,全国各大医院纷纷断货,电商平台上的价格也溢价严重。然而,在风靡的背后,不少健康人士在社交平台的宣传下,通过互联网私开处方、医院的“灰色地带”购买该药物。
不得在网络上销售的药品包括:注射剂(降糖类药物除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含麻醉药品口服复方制剂、含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兴奋剂目录》所列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
法律分析:药品网络销售者应当是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其他企业、机构及个人不得从事药品网络销售,药品网络销售范围不得超出企业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范围。药品网络销售者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的,不得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
药品网络销售者应当是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其他企业、机构及个人不得从事药品网络销售,药品网络销售范围不得超出企业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范围。药品网络销售者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的,不得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
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通过网络销售药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等部门制定。 此外,针对假药劣药范围、药品追溯制度方面的责任、法律责任等备受关注的话题,修订草案也都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