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你就是1元钱购进的商品以1000元的价格出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你如实申报交纳增值税,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增值税条例及实施细则只对销售商品价格明显偏低并正当理由,税务局才会关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偏高的情况很正常,同时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必须有真实的交易就可以了。
进货价68卖4元是算违规。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国家相关法规,消费者在购买物品时,商家一般不得以一定的价格成本大幅度高于进货价销售商品,否则可以被判定为垄断价格。因此,如果发现商家作出这种行为,消费者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追究商家的法律责任。
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计税法的,销售水泥制品,可以开具3%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应该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购进商品的税率由销售方的计税方式决定,与购买方无关。
你是一般纳税人吧?比如价格1750元和1950元都是含税价。购进产品:1750元(含了货价17502/(1+17%)=14973元,和进项税14973*17%=2527元)。卖出产品:1950元(含了收入1950/(1+17%)=16667元,和销项税16667*17%=2833元)。
一:如果是正常销售处理,接当前市场情况下的低价处理。不作进项转出。(但必须不能明显低于市场价,这是有规定的,否则还要按市场价核定)二:如果因货物滞销报损的,则应做进项转出,随同成本一同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
货物滞销,低于成本价出售不需要转出进项税额。
交,2009年增值税转型规定,如果该旧车购买时已抵扣进项税,则按17%全额缴纳增值税;如果在购买时没有抵扣进项,则按照4%减半征收增值税。
要交税的,即使处理残次品、下脚料都应该交税的。正常来说应该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特殊行业还有别的税种。
单纯就这一件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17%)计算的话:第一种情况,进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390X17%=630元,销售时应缴纳增值税450X17%=750,减去可抵扣进基税额630元,实际应缴纳75-63=2元,也就是(450-390)X17%=20元,增值部分纳税。
你单位作为一般纳税人,在进货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增值税数额叫做进项税;在销售时开给客人的增值税发票(不论是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上面的税额叫做销项税额。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就等于应交的增值税。
1、不要的,购货时进项己抵扣,销售时销项税缴纳,至于销价是根据销售时市场情况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2、交,2009年增值税转型规定,如果该旧车购买时已抵扣进项税,则按17%全额缴纳增值税;如果在购买时没有抵扣进项,则按照4%减半征收增值税。
3、作进项税额转出,且不足以抵补的进项税额不能以其他销售商品收取的销项税额抵扣,其会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例:某商品零售企业(采用进价金额核算)购进商品一批,其不含税进价为8000元,进项税额1360元,当即以存款支付。
1、企业低于产品进价销售,在账务处理上与正常销售分录一致,销售商品确认收入时应按实际价格入账,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进行核算。
2、如果市场行情就是售价低于进价或是尾货处理,可以正常方式去做账平时的处理,与正常销售业务处理一样,无非就是成本大于收入;如果有折扣或是返利,差额可以可以计入销售费用;税局可能会有所监控,这个要是合法合理的可以给税局做相关的解释,实务中也是存在的。业务真实没有刻意不公允不用太担心的。
3、低于进价销售没有规定要进项税转出,但是税务局可能会要你解释为什么低价销售。药品过期报废要进项税转出。借:营业处支出,贷:库存商品,进项税。
4、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例:某商品零售企业(采用进价金额核算)购进商品一批,其不含税进价为8000元,进项税额1360元,当即以存款支付。
5、售价低于进价或是尾货处理,可以正常方式去做账平时的处理,与正常销售业务处理一样。做存货跌价准备处理,然后做销售,结转成本分录。